随着科技创新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标准在技术推广和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近几年来,因标准化速度随技术进步而不断加快,技术标准和专利之间的关系在世界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因此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于2015年11月18日全天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国际研讨会。会议邀请资深国际专家作为发言人,就“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立法进展”、“FRAND许可声明的法律属性”、“FRAND许可声明对于专利侵权救济的影响”、“反垄断法约束标准必要专利的可能性及其限度”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探讨。“标准必要专利与中国相关法律改革”项目组核心成员也在会上分享了她(他)们的研究成果和法律改革建议。会议的听众也包括了对中国标准必要专利的法律与政策改革有重要影响的资深法官、政府官员、学者和企业法务。
在论坛正式开始之前,清华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发表致辞对各位嘉宾的出席表示诚挚的谢意,也谈到科技的发展既是灾难也是福音,这就要求各位法律工作者不断地对前沿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解决。
本次论坛分为四个专题,第一个专题以“标准必要专利(SEP)相关立法进展(反垄断指南、司法解释、专利法修改)”为主题,由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巡视员金武卫主持,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李剑、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处长张永华先后发表主题演讲。
图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发言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李剑简述“标准必要专利”在中国司法实践的演进进程
图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处长张永华提出对于专利法修改草案的建议
第二个专题以“公平合理非歧视许可声明(FRAND)的法律属性”为主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教授为主持人,微软公司标准与知识产权策略总经理Amy Marasco、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与战略研究所研究员杜晓燕、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Christoph Rademacher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副教授先后发表主题演讲,金武卫副巡视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毕春丽以及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菁进行评议。
图为微软公司标准与知识产权策略总经理Amy Marasco发言
图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与战略研究所研究员杜晓燕发言
图为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Christoph Rademacher向大家介绍从德国和日本的角度如何限制SEP的执行
图为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副教授发表题为“FRAND声明在中国民法上的法律性质”的演讲
午后,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蒋舸老师的主持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法务中心战略研究室副主任赵启杉、微软公司标准与知识产权策略主任Nicolas Schifano、新加坡管理大学教授刘孔中、东京科技大学教授藤野仁三以及IBM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部知识产权经理郑闽迦就本次论坛的第三个专题“公平合理非歧视许可声明(FRAND)与专利侵权救济”先后发表主题演讲,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前主席Alexander Clelland、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扬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建民进行评议。
图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法务中心战略研究室副主任赵启杉阐述FRAND许可声明对SEP侵权救济的影响
图为微软公司标准与知识产权策略主任Nicolas Schifano演讲
图为新加坡管理大学教授刘孔中从比较法的角度讨论如何确定合理的使用费
图为东京科技大学教授藤野仁三分析苹果诉三星一案
图为IBM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部知识产权经理郑闽迦演讲
本次论坛的第四个专题以“反垄断法约束标准必要专利的可能性及其限度”为主题,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与产业促进研究中心主任张晨颖副教授为主持人,RGC Jenkins&Co(UK)合伙人Hugh Dunlop,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郝元老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处长刘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标准与知识产权策略总监王斌、和Jones Day(Munich)专利律师Peter R.Slowinski发表主题演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以及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宏斌进行评议。
图为RGC Jenkins&Co(UK)合伙人Hugh Dunlop以在SEP的背景下中国进一步的法律改革为主题进行演讲
图为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郝元博士演讲
图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处长刘健发言
图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标准与知识产权策略总监王斌发言
图为Jones Day(Munich)专利律师Peter R.Slowinski发言
在论坛的尾声,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副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总结,并再次对到场的发言人以及嘉宾表示诚挚的感谢。